针对下肢残疾,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车每年260元,申报车辆参照国家技术标准(GB12995-2006),二轮摩托车、汽车、拖拉机及电瓶车均不属于申报范围。
(一)申报条件:
(1)持有闻喜县残联核发的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下肢残疾人;
(2)持有购买机动轮椅车的相关凭证;
(3)每个年度一人只享受一辆车的补贴;
(4)年龄在18---70周岁户籍在本县的残疾人;
(5)车辆类型: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(GB12995-2006)的相关规定。
(二)申报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
(2)由县残联核发的本人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肢体(下肢)复印件;
(3)残疾人本人户口本复印件;
(4)购买机动轮椅车的原始发票或车辆行车本复印件;
(5)申领残疾人本人一寸红底彩照一张和申报车辆五村彩照一张;
(6)本人的银行卡号或存折复印件。
二、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
(一)报名费驾校收取3500元,残联每人补贴2000元,个人负担1500元。
(二)报名条件: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,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。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,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右下肢、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,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三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
实施对象条件:
1、城市低保、农村列入我县精准扶贫户的重度贫困残疾人;
2、重点改造持有一、二级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;
3、持有闻喜县常住户口簿;
4、本人有固定居所或与有固定居所的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。
改造标准:根据各户残疾人基本住房条件和资金情况,因户制宜的核定改造标准,原则上按残疾人实际需求进行设计与改造。改造范围包括:(1)为听力、言语残疾人家庭装上闪光门铃、闪光报警开水壶和专用电饭煲等;(2)为视力残疾人家门口铺设盲道,安装语音系统、配置盲人专用电话等;(3)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主要包括楼门口、室内各个房间出入口的轮椅通道改造;卫生间安装安全抓杆、扶手和紧急呼叫装置以及地面防滑处理,蹲坑改座便器;浴室加装浴凳、安装扶手、淋浴器、浴具低位改造及地面防滑处理;厨房改造灶台、餐桌,方便坐轮椅者使用;改造低位开关、低位门锁把手;安装热水器等。
四、法律救助
为所有有法律诉求、持有闻喜县籍的残疾人减免律师代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