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6-01-21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会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会提出申请,本会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进行处理。
本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
受理机构:闻喜残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;
受理地址:闻喜县环城路;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;下午15:00-17:30;
联系电话:0359-7029884;
电子邮箱:wxcl7029884@126.com;
邮政编码:043800
(二)提出申请步骤
1、填写申请表
向本会提出申请,应当填写《闻喜县残疾人联合会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本会网站上下载电子版,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复制有效。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会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2、递交申请表
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第一,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第二,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,请在主题上标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;第三,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个人提出申请时,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本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。
(三)申请处理
本会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充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,如果属于本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会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本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会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(四)办理时限
本会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